为了推进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我局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大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大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刘羽 唐先珠
联系电话:0411-82738282
电子邮箱hbj_fgc@163.com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处(收),邮政编码:116001
附件:大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