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5年11月4日组织召开大连盈驰一诺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建设利用粉煤灰、炉渣修复何屯废弃矿坑项目(1号矿坑)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选址于瓦房店市元台镇何屯村何屯。大连盈驰一诺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利用粉煤灰、炉渣修复何屯废弃矿坑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即复绿面积)102806.5 m2,其中回填区域面积95817m2,非回填区域面积6989.5m2,设计有效回填库容340万m3,设计回填年限18年,植被恢复及养护期2年。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环境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1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4日之前)向我局报名参加听证,我局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的,我局将按照实际报名人数通知参加听证;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通知报名人员推选10名代表参加听证,无法达成一致的,组织报名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参加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来参加;报名截止时间前无人报名的,终止听证。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久峰 联系电话:0411-65851164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16000
电子邮箱:ycyntz@163.com
五、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在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二楼会议室(瓦房店市新华路1号),具体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大连盈驰一诺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建设利用粉煤灰、炉渣修复何屯废弃矿坑项目(1号矿坑)环境影响报告表》可在我局官网-公众服务-环评审批-环评审批公示栏目下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大连盈驰一诺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建设利用粉煤灰、炉渣修复何屯废弃矿坑项目(1号矿坑)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docx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