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辽宁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及转运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41号)要求,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浙江超威八方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请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开展审核。经审核,拟同意浙江超威八方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在大连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现将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土壤生态环境处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
电话:0411-82952309
传真:0411-82738181
电子信箱:dlhbzlc@163.com
申请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超威八方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集中转运点地址:
1.瓦房店集中转运点:瓦房店市太阳街道罗沟村咸店屯63-3;
2.庄河集中转运点:庄河市兰店乡解放村邓庄屯71号;
3.甘井子集中转运点: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大连泰合包装有限公司院内。
申请经营规模:废铅蓄电池11000吨/年,其中瓦房店集中转运点5000吨/年、庄河集中转运点3000吨/年、甘井子集中转运点3000吨/年。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