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3〕18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11-829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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