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集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相关规定,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大连集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申请首次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了审核,决定对上述单位发放《大连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1115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 041186319295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附件:发证单位信息

法人名称:大连集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宇兴良

经营设施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小辛寨子村(东经121°2921.95,北纬38°5719.51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900-214-08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及900-000-49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其他类别危险废物

经营范围:大连市辖区

经营规模:废机油1000吨/年、其他类别危险废物3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有效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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