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9 14:53 点击数: 3042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2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收件人:周强,联系电话:82738787,邮政编码:116001),并在信封上注明:《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gtaichu@yeah.net。
附件:《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