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10 11:17 点击数: 3664
近日,我局收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红凌路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申请。经审查,符合设置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设置红凌路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现予以公告。
关于红凌路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审批意见的公告.pdf
关于红凌路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0日